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闽03执恢70号
王青梅、王国顺:
我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秀屿支行与被执行人莆田艾度鞋业有限公司、王国通、郑夏华、王青娟、林枝劝、郑金云、郑金桂、福建御龙鞋业有限公司、李少雄、王金炉、汤琦、林美莲、李茗株、王青梅、王国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王国顺名下坐落莆田市秀屿区中晖商业广场南区20#304.404.504.604的房地产【产权证号:莆市房权证秀屿字第X080282号;莆国用(2009)第J02830号】、王青梅名下坐落莆田市秀屿区中晖商业广场南区20#110.210.111.211的房地产【产权证号:莆市房权证秀屿字第X080281号;莆国用(2009)第J02829号】进行了评估。现光明房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财产作出了光明[2024](房)字第FZY0024号、光明[2024](房)字第FZY0025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评估市场价值分别为:1、坐落莆田市秀屿区中晖商业广场南区20#304.404.504.604的房地产为人民币226.22万元,单价3661元/㎡。2、王青梅名下坐落莆田市秀屿区中晖商业广场南区20#110.210.111.211的房地产为人民币164.72万元,单价6586元/㎡。
现因你方未在收件地址,我院无法向你方送达上述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告知书。为保障你方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我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园东路1068号
联系人:郑法官助理 联系电话:19859396879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评估结果告知书
(2023)闽03执恢70号之二
本院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秀屿支行与被执行人莆田艾度鞋业有限公司、王国通、郑夏华、王青娟、林枝劝、郑金云、郑金桂、福建御龙鞋业有限公司、李少雄、王金炉、汤琦、林美莲、李茗株、王青梅、王国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对被执行人王国顺名下坐落莆田市秀屿区中晖商业广场南区20#304.404.504.604的房地产【产权证号:莆市房权证秀屿字第X080282号;莆国用(2009)第J02830号】进行评估。现光明房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财产作出估价,并向本院出具编号为光明[2024](房)字第FZY0024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
现依法将上述报告向你送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若对上述报告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报告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视为无异议。
附:光明房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光明[2024](房)字第FZY0024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评估结果告知书
(2023)闽03执恢70号之三
本院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秀屿支行与被执行人莆田艾度鞋业有限公司、王国通、郑夏华、王青娟、林枝劝、郑金云、郑金桂、福建御龙鞋业有限公司、李少雄、王金炉、汤琦、林美莲、李茗株、王青梅、王国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对被执行人王青梅名下坐落莆田市秀屿区中晖商业广场南区20#110.210.111.211的房地产【产权证号:莆市房权证秀屿字第X080281号;莆国用(2009)第J02829号】进行评估。现光明房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财产作出估价,并向本院出具编号为光明[2024](房)字第FZY0025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
现依法将上述报告向你送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若对上述报告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报告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视为无异议。
附:光明房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光明[2024](房)字第FZY0025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通知书
(2023)闽03执恢70号
本院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秀屿支行与被执行人莆田艾度鞋业有限公司、王国通、郑夏华、王青娟、林枝劝、郑金云、郑金桂、福建御龙鞋业有限公司、李少雄、王金炉、汤琦、林美莲、李茗株、王青梅、王国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六条规定,已摇号选择光明房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被执行人王国通名下坐落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延寿中街1786号荔园小区A区14号楼1梯402室的房地产【产权证号:莆房权证荔城字第L201210630号】、王金炉名下坐落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延寿中街1786号荔园小区A区14号楼1梯202室的房地产【产权证号:莆房权证荔城字第L201210984号】、王国顺名下坐落莆田市秀屿区中晖商业广场南区20#304.404.504.604的房地产【产权证号:莆市房权证秀屿字第X080282号;莆国用(2009)第J02830号】、王青梅名下坐落莆田市秀屿区中晖商业广场南区20#110.210.111.211的房地产【产权证号:莆市房权证秀屿字第X080281号;莆国用(2009)第J02829号】、莆田艾度鞋业有限公司名下坐落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工业园区的房地产(含3#厂房、宿舍楼)【产权证号:莆房权证秀屿字第X20140355号、莆房权证秀屿字第X20140356号,莆国用(2014)第J06150号】进行评估,并拟将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公开处置上述标的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1、被执行人王国通名下坐落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延寿中街1786号荔园小区A区14号楼1梯402室的房地产【产权证号:莆房权证荔城字第L201210630号】;
2、被执行人王金炉名下坐落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延寿中街1786号荔园小区A区14号楼1梯202室的房地产【产权证号:莆房权证荔城字第L201210984号】;
3、被执行人王国顺名下坐落莆田市秀屿区中晖商业广场南区20#304.404.504.604的房地产【产权证号:莆市房权证秀屿字第X080282号;莆国用(2009)第J02830号】;
4、被执行人王青梅名下坐落莆田市秀屿区中晖商业广场南区20#110.210.111.211的房地产【产权证号:莆市房权证秀屿字第X080281号;莆国用(2009)第J02829号】;
5、被执行人莆田艾度鞋业有限公司名下坐落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工业园区的房地产(含3#厂房、宿舍楼)【产权证号:莆房权证秀屿字第X20140355号、莆房权证秀屿字第X20140356号,莆国用(2014)第J06150号】。
二、拍卖机构/人民法院: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联系人:郑法官助理,联系电话:19859396879。
需要了解上述评估、拍卖标的物的评估情况和拍卖时间、平台、拍卖公告刊登的媒体及拍卖过程中其他有关事宜的,后续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咨询联系人。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