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动态
身边的榜样 | 莆田中院民一庭:以“法”之名守护万家灯火
  发布时间:2024-01-24 11:47:38 打印 字号: | |


身边的榜样

莆田中院民一庭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现有员额法官7人,法官助理1人,书记员7人。近年来,民一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先后获得市级以上先进集体表彰2次,先进个人表彰4人次,所在党支部被评为“五星党支部”,庭长黄珊珊被评为“2021-2022年度福建省三八红旗手”。

01

在公正高效中彰显司法作为

2019年以来,莆田中院民一庭共收案7006件,结案6859件,结案率97.9%。在人员持续减少的情况下,案件审结数稳居全院前列。

提炼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类案同判”是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正的朴素追求,也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司法中的直观体现。为统一辖区内案件的裁判尺度,莆田中院民一庭创新改发案件分析会制度,对案件改发原因从法律适用、事实认定、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并从个案分析中总结提炼出裁判规则,下发各基层法院,从而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相关案件的裁判尺度。2019年以来共召开改发案件分析会6次,对66个改发案件进行分析,提炼统一裁判规则68条,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同案不同判,促进司法公正。

发挥“首案示范”作用,化解群体性纠纷。在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涉民生的群体性案件中,探究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理解释合同条款,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明确逾期交房违约金、逾期办证违约金、弃房断供等群体性案件的裁判标准,依法维护合同约束力,注重诚信原则对良好市场秩序的维护。成功化解莆田某置业有限公司小区逾期交房系列案件89件,最终该小区的房屋顺利交付,开发商亦实际承担了逾期交房责任,保障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在审判效果的正面导向下,近年来此类商品房纠纷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2023年该庭受理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同比分别下降了87.99%、60.32%。

     通过小案讲好大道理,以回应社会关切。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公众言论空间日益拓展,但部分网民法律意识淡薄,有时为泄愤,随意发表不当的个人言论,导致网络名誉权侵权事件频频发生。针对该情况,民一庭在审理的某足浴店与李某某名誉权纠纷中,充分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网络侵权行为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公众在享受网络便捷的同时,正确理性地运用网络力量,谨言慎行,自觉遵守法律,维护道德底线,在与他人交往中积极弘扬正气,引导社会正向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02

在延伸职能中推进司法服务

以党建为引领,强化诉源治理。根据市委和院党组工作部署要求,民一庭负责牵头全市法院“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日常工作的开展。准确把握人民法院职能定位,积极参与、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工作,全面推行法官挂钩网格工作,发挥专业优势,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提供司法保障,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市193名法官、法官助理挂钩566个村居,深入基层化解矛盾807次,调处纠纷750件,开展法律服务182次、帮扶活动54次,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全市36名干警担任辖区36所中小学、幼儿园法制副校长,助力法治校园建设。

坚持强基导向,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注重加强对下指导工作,将人民法庭工作放到创新发展、重大战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统筹推进。扎实推进“一庭一品牌、一庭一创新”特色和“一体化”协同作战,结合不同地域特点和产业特色,着力打造特色法庭品牌,提升司法为民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为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的优势作用,积极建立司法纵向联络机制,推行“庭村联动”,设立便民诉讼联络点,加强法庭与村委会常态化联络机制,及时回应村民司法需求,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2019年以来,共选送5批次6个人民法庭参评最高院“枫桥式人民法庭”评选活动。选送的涵江法院江口法庭获评第一批福建省最美人民法庭。

民一庭李忠在新疆玛纳斯法院挂职期间,指导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北五岔法庭建设工作,获得该院好评。

    创新家事审判方式,保护弱势群体权益。推进家事审判专业化建设,探索构建家事诉讼程序制度,健全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与市政法委、市检察院、市教育局等14个单位和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建立福建省莆田市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大胆探索家事审判新模式。指导辖区基层院与区妇联等机构联合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指导站采用“1+N”家庭教育指导模式,集家庭教育指导、回访帮扶、维权帮教、心理疏导、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十余项功能于一体,有利于推动全市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履职不当、不力等情形,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令》56份,责令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及时有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优化司法服务,推进涉军维权。始终把为军人、军属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为重要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涉军维权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民一庭认真指导各基层法院制定相关工作意见,成立司法拥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涉军纠纷化解工作,规范涉军矛盾化解流程,构建上下联动的涉军纠纷处理工作格局,为涉军案件的审理、调解提供制度保障。加强与部队共建力度,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提升部队战士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增进军民鱼水情。2019年以来,组织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11场次 ,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听课官兵1000多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00多人次。



 
责任编辑:法在心中
  •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园东路1069号
  • 电话:2726108
  • 传真:2726193
  • 邮编:351100
  • 邮箱:ptzy_t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