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2023年9月23日(星期六)上午组织结构化面试考核。为确保面试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面试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考生必须于2023年9月23日(星期六)上午7:30前到达莆田市文献路步行街皇冠大厦5楼参加面试,迟到视为自动弃权,5楼大门将在7:30准时关闭;考生须从北面楼梯(靠近文献路、在国货精品商场右边)进入,南面楼梯(靠近东大路)及中间升降电梯(国货商场内)关闭。
二、着装及纪律要求
1、考生统一着装黑色长裤,白色短袖衬衫,黑色鞋子,不扎领带,面试时不得佩戴手表、发饰、手饰及其它标识物。未按规定要求着装不得进入考场。
2、考试全程监控录像,考生必须遵守考试考场纪律,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有当场违纪或事后追究发现违纪行为,将取消考试资格,且成绩为0。
三、材料要求
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四、面试内容和形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使用全省统一题本,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考生岗位适应、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题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命制。
五、面试抽签
此次面试考生分为6个考室,编为6个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为A组;仙游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为B组;荔城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为C组;城厢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为D组;涵江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为E组;秀屿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岗位为F组。组内的面试序号现场抽签确定。A、B、C、D、E、F组对应的考室号由各组1号考生现场抽签确定。
六、面试成绩
面试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得分由主考官当场宣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25%+速录技能测试成绩x35%+面试成绩x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所有考生的考试成绩会在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本次面试有关事项以此须知为准,不再电话、短信通知。
附件:进入面试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