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的一天
黄某驾驶登记在
莆田市某公交公司名下的大型普通客车
行驶至双洋环球广场路段时
与吴某驾驶电动车(后载杨某)发生碰撞
致吴某、杨某受伤
经鉴定机构评定吴某构成十级伤残
调解过程中
肇事大型普通客车保险公司
对吴某的伤残有异议
为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城厢法院交通审判团队启动诉前鉴定程序,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经摇号选择鉴定机构。
经重新鉴定
鉴定机构维持了吴某的十级伤残等级
新出炉的鉴定意见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后,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进行沟通并释明法律。很快,保险公司便拿出了新的赔偿方案。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赔偿协议。
整个诉前鉴定过程公开、透明、高效,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成本,更是大大缩短了案件的审理周期。
吴某对法院启动诉前鉴定
高效进行调解
帮助其及时拿到事故赔偿款
表示由衷的感谢
“将鉴定程序从审理阶段提到立案前,使得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的事实、证据的证明力及是否处于诉讼优势地位,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明确的鉴定意见,大大增进诉前调解成功的可能性。今年以来,我们共受理诉前鉴定19件,完成12件,经诉前鉴定后调解9件,调解成功率达75%。”城厢法院交通审判团队负责人洪俊达介绍说。
2020年9月,城厢法院创新推进道路交通“诉前鉴定+诉前调解”鉴调同步模式,于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设立“城厢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鉴定室”分中心,推广适用诉前鉴定。
“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的鉴调同步模式,有助于当事人明确诉讼请求,减少流转环节,缩短办案周期,提升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更促进了纠纷的多元化解。
下一步
城厢法院将进一步完
善诉前鉴定工作运行机制
跟进技术指导
探索更优质、更快捷、更便利的
诉讼服务新举措
推动审执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