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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莆田法院聘用制书记员体检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6 17:39:08 打印 字号: | |


一、体检对象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聘用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具体名单见《2022年福建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公示(莆田地区)》。

二、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考生的体检工作由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请相关考生注意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和通知,保持通讯通畅。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体检费用、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照、黑色签字笔,按照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考生因怀孕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检查,如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录用资格或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3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经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6、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7、各招聘法院联系电话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0594-2726297

仙游县人民法院     0594-8262638

荔城区人民法院     0594-6730206

城厢区人民法院     0594-2513716

涵江区人民法院     0594-3582983

秀屿区人民法院     0594-586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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