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专项行动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依法惩治养老诈骗犯罪;加大宣传力度,揭露案件犯罪手法,着力提升老年群体防诈识骗能力,推进整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
7月12日,秀屿法院宣判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对吸收老年人存款的被告人依法进行判处,彰显了秀屿法院严厉打击惩治非法集资诈骗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对养老诈骗犯罪形成有效震慑,进一步彰显了法治权威。
法院根据事实证据和被告人参与的犯罪数额、作用大小、退赃退赔情况、归案后的认罪态度等情节,对被告人依法作出判决。
针对老年人,如何才能练就识破骗子的“火眼金睛”?如何才能避免自己的财产遭受损失?
当前,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手段更加狡黠,欺骗性更强,犯罪分子以“公兑”的名义,宣扬集资参与人将钱款存放于“公兑”组织者手中,存够一定周期,到期可以返还本金及获得高额利息为旗号,老年人由于防范意识较低,更易被“高回报”诱惑,一旦非法集资的犯罪分子资金链断裂,将受到巨大的损失。
另据2021年5月1日实施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人自行承担!
典型非法集资活动“四部曲”
第一步:画饼。
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块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眼球。
第二步:造势。
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第三步:吸金。
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部:跑路。
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法,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这是判断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合法与非法的基本法律依据。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面向社会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均属非法。
法官提醒
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集资参与人及广大群众要对非法集资宣传保持警惕,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特别是老年朋友们,选择投资项目时,需审核经营者的资质,应选择正规合法的投资渠道,莫要贪图高额利息的诱惑,将自己省吃俭用的存款投到非银行金融机构或个人,到时追悔莫及。
来源:秀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