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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的“娘家人”——记仙游县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陈建红
  发布时间:2021-07-08 11:42:17 打印 字号: | |

“遇到事情不要怕,咱们找建红法官,她是咱们妇女儿童的‘娘家人’!”

在仙游党建邻里中心的志愿者调解家事纠纷时,经常提到法院的“娘家人” 陈建红。

陈建红是仙游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她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少年家事法官的责任与担当,“迷途少年”感动于她的谆谆教诲,幡然醒悟;濒临破裂的婚姻在她奔忙调解中,弥合裂缝。

以爱为引 做迷途少年的“光明使者”

2009年,陈建红转岗进入少年庭。在审理这类案件时,陈建红常常为这些孩子感到痛惜,她暗下决心:一定要审好每一起案件,绝不放弃任何一个失足少年。为此,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她做好案件审判中的每个细节,活用审理新方式,让家事审判也有“柔情解法”。2019年底,一起涉恶案件牵动着陈建红的心。

那是一个成长在离异家庭的少年,孩子在遭受校园欺凌后误入歧途。通过庭前调查,陈建红了解到,因从小缺乏父母关爱和有效监管,陈某加入当地不良少年聚集的团伙并成为所谓的“帮主”,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陈某的父亲患有疾病,不惜将治疗费用赔偿给被害人,努力帮助儿子减轻罪责。庭审时,陈建红运用“圆桌审判”的方式,充分考量好法与情的度,从人伦孝道、社会危害性等方面进行法庭教育,唤醒陈某的良知。当天,陈某当庭流下悔恨的泪水,并表示服从判决,改过自新。

“审一个案子容易,但要真正去挽救一个孩子却不容易。”陈建红意识到“延伸帮教”的重要性。在探索挽救迷途少年、构筑家庭教育体系的路上,陈建红步履不停。

用爱培育 让法治阳光照亮少年心

“建议尽快构建家庭教育体系,为儿童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今年年初,作为莆田市人大代表的陈建红在接受采访时说。在审理涉少民事案件中,陈建红坚持贯彻“未成年人优先保护,特殊保护”的理念,最大化考虑未成年人的利益。

2014年,由陈建红主审的“小龙案”开创了全国撤销监护权的先河。

当年5月,一组莆田九岁儿童小龙满身伤痕的照片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而施暴者竟是孩童的母亲。陈建红愤怒、心疼,迫不及待地想将小龙拉出悲惨的生活。她至今还记得第一次在救助站看到小龙的情景。“我简直不敢相信,世上竟有如此狠心的妈妈。作为少年庭的法官,我决心要帮助这个可怜的孩子”。知易行难,摆在陈建红面前最大的难题是,当时法律上对撤销监护人的监护权并没有细化明确的规定,谁来提起诉讼?如何启动撤销监护权的程序?她奔走于乡镇和救助站之间,与小龙面对面谈心了解孩子的意愿,向知情人打听小龙的真实情况……

一次次对接,一遍遍争取,经过多方协商,最终判定由当地村委会担任孩子的监护人并委托给莆田SOS儿童村代养,用一记法槌,为小龙敲出了“新生”。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被全国妇联、中国女法官协会等联合评为《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用爱修复 巧用调解助力家庭和谐

清官难断家务事,但陈建红擅长断家务事。她一直希望能把家事修复中心进驻到社区去,这样她就能更加了解他们,挽救更多的家庭。

今年3月,“陈建红法官家事修复工作室”进驻仙游南桥社区,陈建红的愿望实现了。

3月20日,陈建红刚到家事修复工作室,就有一对夫妻上门说要离婚。陈建红仔细了解后才知道夫妻二人是有心结没打开。他们已经结婚二十几年了,前不久迎来他们的第一个孙子,王某忙于照顾孙子,家里的矛盾没有及时处理,造成误会越来越深。从交谈中陈建红发现夫妻双方有点意气用事,离婚的意愿没有那么强,于是她让夫妻二人采用“一问一答”的方式将事情解释清楚,消除对方的疑虑。问题解释清楚后,王某点了点头,看向陈建红:“法官,我不离婚了,我还要回去带孙子呢!”

在陈建红的带领下,仙游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不断延伸司法职能,建立心理疏导机制,帮助当事人缓解内心压力、疏导心理障碍、修复家庭成员情感。建立了家事调查员制度,强化与公安、妇联等部门的联动互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家庭、爱护家庭、维护家庭和谐的强大合力。

年复一年,陈建红将美好的青春奉献给了司法事业。岁月改变了容颜,却让“司法为民”的初心历久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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