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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岛法官叶锦荔:扎根岛上11年,做人民的好法官
  发布时间:2021-06-29 08:47:54 打印 字号: | |

“我们好想阿荔!”6月24日,莆田南日岛南日镇沙洋村原支书杨清贵看着大海,感慨地说。老支书口中的阿荔是现担任莆田市秀屿区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叶锦荔。

1982年,叶锦荔到法院工作,先后在审监庭、民一庭工作。2008年,叶锦荔调到秀屿法院南日人民法庭工作。先后担任南日人民法庭副庭长、庭长,2019年调到秀屿法院审判监督庭工作。

南日岛由111个岛礁组成,面积52平方公里,面积在0.1平方公里以上的岛礁有18个,素有“十八列岛”之称,辖17个行政村,其中小日、鳌屿、罗盘、赤山为4个小岛村,交通不便,饮水困难。刚到法庭时,每天进出南日主岛的航班只有2班,上下午各一班,人车混搭,为了赶上入岛航班,每次6点前就要从秀屿法院机关出发,提早到石城码头排队。要出岛时,卡着时间赶上船,回到位于城区的家后,基本都接近8点了。后来,航班的班次增加了,但为了工作,披星戴月、早晚赶路的习惯一直没变。自到南日法庭后,叶锦荔爱庭如家,关爱百姓,不断摸索海岛法庭工作规律和渔民作业特点,司法便民利民为民,逐渐被岛民认可。在南日法庭的十一年里,叶锦荔被岛上群众亲切地称为“阿荔”,“有事找法庭阿荔”更是成为岛上群众的口头禅。

常驻海岛上

送上“亲民茶”

南日岛有将近6万人口,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一些矛盾纠纷和司法案件,身处海岛的居民面临交通不便的状况,这样典型的熟人社会使得群众不愿轻易对簿公堂,而更希望通过多元化的途径来解决纠纷。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叶锦荔通过走访,他掌握了海岛的社情民意,结合海岛渔民闲暇时爱喝茶的习惯,开创并不断完善法庭“亲民茶”调解方式,通过多元化途径来化解纠纷。

2009年初,南日镇罗盘村刘女士诉被告张先生离婚纠纷一案通过南日法庭的调解,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又重新和好。罗盘村是个小岛,隔三、四天才有一趟船进出,交通极其不便。叶锦荔和同事第一次送达开庭传票时就向村委会干部及附近群众了解该夫妻的有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叶锦荔和同事通过了解发现了问题的症结,该夫妻感情还没有达到非要离婚的程度,只是因为被告喝酒后会打原告,造成夫妻关系出现危机,因此原告向法庭提出离婚。为了能够顺利解决矛盾,促进案件的及时解决,叶锦荔和同事再次进岛,通知双方当事人在罗盘村部进行调解。叶锦荔在村部备好了茶,一边请双方当事人喝茶。一边有针对性地做张先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批评了其酒后打人的错误行为。几杯茶下去,张先生也表示他对刘女士是有感情的,只是由于喝了酒无法控制情绪,张先生随后主动向刘女士认错。最后,刘女士也原谅了张先生的行为,同意和好。张先生随即也表示要改正错误,把家庭经营好。

“进一次罗盘村不容易,能把矛盾化解我们再苦再累都值得的!”叶锦荔说。

除了罗盘,南日法庭所辖还有小日、鳌屿、赤山3个小岛村,这几个岛人口较少、交通不便。小日每天只有上下午两班小船,赤山、鳌屿、罗盘一天更是只有一班小轮渡,错过了就只能再等一天。

叶锦荔和同事发扬就地办案的优良司法传统,设立固定巡回办案点,定期下海岛开展巡回办案,及时解决纠纷,做到巡回审理案件与送法下乡相结合,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双重功效。

矛盾化解了,群众开心了。但叶锦荔和同事有时十天半月都没回过一次家。有一次,叶锦荔的孩子打电话埋怨他:“为什么别人的爸爸都去参加家长会,而你连我的高考都没出现!”此时电话那头的叶锦荔心里满是酸楚,他多想看看孩子学习的地方,他多想像其他父亲一样在学校门口企盼自己的孩子高考顺利。而那时的他,被六月无情的台风困在岛上整整一个月时间……

矛盾不出岛

耐心调解促和谐

海岛群众常年闯海为生,发生纠纷往往不愿妥协,加上不便的交通,给法庭的调解工作带来了难度。针对这一情况,叶锦荔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出“农村矛盾不过夜,民事纠纷不出岛”的法庭工作目标,大胆探索诉讼调解的有效方式,创造性地将党支部共建纳入大调解格局之中,对发生在所在村居的案件,委托该村党支部及村委会进行先期调解,通过搭建共建平台,村党支部在接到法庭的委托书后,会积极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调解,促使双方和解结案。

南日镇山初村的一名采石工在开采作业中,因石头松动下滑,被当场压死。当天死者家属把尸体抬到雇主家门前,要求雇主承担巨额赔偿。当地党委、政府及派出所多次派员调解,都未果。而死者家属情绪更加激动,甚至把尸体抬进了雇主家厅堂中,从而激起了雇主所在村村民的愤慨,他们不约而同地聚集在雇主家。双方剑拔弩张,一方不拿钱誓不罢休,一方不退出尸体决不妥协,一场群体性械斗一触即发。得知消息后,叶锦荔率法官们立即赶到现场,他配合当地党政干部,一边平息死者家属情绪,讲解赔偿标准的规定,一边劝导雇主将心比心考虑死者家属实际情况。由于叶锦荔往日工作到位,在群众中存有一定威望,经过他苦口婆心的劝导,双方当事人渐渐心平气和,同意依法调解。拿到赔偿款的家属握着叶锦荔的手说:“有阿荔来做工作,我们服!”就这样,一场险些发生的群体性械斗事件最终平息。

在案件审理时,叶锦荔充分发挥调解解决矛盾纠纷的功能,并采取多种灵活的调解方式。“我会进行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努力使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叶锦荔说。

在海岛工作以来,叶锦荔和同事累计巡回开庭审结140余件案件,通过委托收案点开展诉前调解案件80余件。由于交通不便,每次巡回开庭都要天不亮就出发,从南日主岛到小岛上一个单程就得一个半小时,为了当天赶回来法庭继续工作,不耽搁审判,没有航班回来时,还要提前联系渔民,通过乘坐渔船出小岛,一次来回就是一天。因此,经常利用周末开展工作,走着走着,大家都熟悉了,调解就更容易了,多元调解使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维护了社会的安定稳定,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以真诚换人心

初心暖民心

身处海岛工作的叶锦荔,注定要比普通法官更为艰辛,付出更多的努力。紧张的工作使叶锦荔常常无暇照顾家庭。家,对他来说只是一个驿站,在海岛多年,叶锦荔几乎没有过上一个完整的休息天和节假日。周一清晨,当常人还在睡梦中时,叶锦荔却在赶第一班船的路上;周五的傍晚,当常人围着饭桌共享天伦的时候,叶锦荔还奔波在回家的途中;最普通的按时回家,成了叶锦荔的奢望。

但叶锦荔经常说:“这是我们的工作,跟其他法官们做的都是一样的工作。”

心中有百姓,才会如此平淡。

也正因为心中有百姓,叶锦荔坚持依法公正审理每一个案件。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叶锦荔以党章和法律为准绳,坚决执行“七条禁令”、“八个不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有关规定,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清正廉洁,秉公办案。

多年来,叶锦荔在面对案件双方当事人及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和干扰,始终保持平静的心态,安于清贫,以公平公正的形象对待当事人,慎言慎行,维护着法官的职业道德准则,维护着法律的尊严和神圣。多年来,经叶锦荔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一件超审限,没有一件被上级法院或本院认定为错案,无违法审判的案件。事实证明其心系百姓、情系群众,一定会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阿荔更是时刻牢记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在工作中时时起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叶锦荔的同事这样评价道。

本着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定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信念,叶锦荔只讲奉献,不图回报。

不管是在南日时,还是已离开南日,只要说起“法庭阿荔”,群众都会竖起大拇指,对其赞不绝口,这是叶锦荔扎根海岛多年兢兢业业做事、干干净净做人在当地群众心中树起的好口碑。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叶锦荔先后被福建省委评为“优秀基层党务工作者”、“优秀基层党支部书记”光荣称号,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基层法官办案标兵、创先争优工作优秀共产党员、“荣誉天平奖章”、全省“十佳法官”、荣立个人二等功,被莆田市委组织部评为“十佳基层干部”。

虽然工作岗位发生变动,但是叶锦荔身上所保持的共产党人初心本色始终不变。“这是我们的工作,只要我们的努力老百姓认可,矛盾能够解决,这点辛苦算什么。”说完后,他又凑近电脑,头几乎碰到电脑屏幕,“不这么近,字看不清楚,老了,老百姓信任我们,我们可不能有差错啊”,这就是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坚守,也是一名党员法官的为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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