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诉 书
(各类案件通用)
申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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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 对 人民法院 |
年 月 日( ) 字 |
第 号 ,提出申诉。 |
请求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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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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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
人民法院 |
附:原审 书抄件一份 |
申诉人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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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申诉书供对各类案件提出申诉时通用,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2、“申诉人”栏,如系公民的,应定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3、“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增加中页。
4、“申诉人”署名栏,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