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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烟头致火灾 老汉主动补植获轻判
  发布时间:2015-09-24 08:47:01 打印 字号: | |

    今年63岁的老汉林某因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在杂草中,引发森林火灾。案发后,林某主动缴纳补植复绿补偿金4.04万元。近日,仙游县人民法院鉴于被告人林某年纪较大,且主动承诺补植复绿并缴纳生态补偿保证金,予以酌情从轻处罚。

    今年2月10日,林某在仙游榜头镇一山场割杂草,休息抽烟时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在杂草中,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该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263亩,其中受害有林地面积202亩,造成林木直接经济损失5万多元。第二天,林某主动向仙游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对其失火造成的生态损害进行补植复绿。

    仙游法院审理后,予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林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湄洲日报记者 陈艳艳 通讯员 方敏生 鲍巧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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