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备受关注的在荔城区镇海街道棋牌室因琐事纠纷故意杀害他人案,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胡国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被告人胡国通限制减刑。
2014年7月11日19时许,被告人胡国通酒后来到位于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一棋牌室,在该棋牌室抽烟时,引起同在室内的被害人林某的不满和劝阻,被告人胡国通恶言相对,二人因之互骂,被害人林某遂拿起店里的烧水壶挥向胡国通并泼水,被告人胡国通从口袋里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弹簧刀朝被害人林某的胸腹部等处连续捅刺,致林某当场倒地。被告人胡国通见被害人林某倒地后还拖移,并将林某侧翻,继续用弹簧刀连续捅刺其背部等部位直至被害人林某不再动弹。案发后,被告人胡国通携带作案所用弹簧刀到莆田市公安局镇海派出所投案。当急救医护人员到达现场时,经检查被害人林某已无生命体征。经法医学鉴定,被害人林某系急性心脏损伤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国通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口角后,为泄愤持刀捅刺被害人林某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胡国通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认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对其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