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白天要忙于销售红木家具,如果过来开庭,生意肯定受影响,选择夜间开庭,兼顾了我们的利益。对此,我举双手赞成。”“我们在省城上班,跑回来一趟不容易。夜间开庭使我们有了时间差,不影响工作。”“我一天要代理几起案件,夜间开庭让我有了叉开案件的时间。仙游法院这一做法,值得推广。”这是5月24日晚,仙游法院在开庭审理一起因店面租金上涨而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对法院的评价。由于原告希望尽快了解案件,而被告在福州打工,正常工作时间里不方便出庭,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的同意下,法庭将原定白天开庭的庭审移到晚上进行。仙游法院在莆田市首先推行的“夜间法庭”的做法兼顾了当事人的正常生意经营和工作生活,既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有利于律师叉开案件开庭时间,受到群众的肯定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