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睇
执行局:对全市下一步执行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发布时间:2011-04-21 10:21:2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全市执行信访分析例会在秀屿区人民法院召开,两级法院分管副院长、执行局长等出席会议,会上中院与会领导听取了各基层法院执行局对列入省院滚动管理、院长接待日批办及中院滚动管理的信访案件的详细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的执行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认真落实信访件的办理。各县区法院要按照中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执行申诉信访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本辖区执行申诉信访案件进行排查摸底,分类造册,建立台账;对于排查出来的信访件,各县区法院要认真履行职责,穷尽执行措施加以解决,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要特别遵行“执访分离”的原则,按照《关于加强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配合的若干意见》,对于已经穷尽执行措施,作出程序终结的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坚持无理上访的,或被执行人无理上访的,要登记造册,移交立案庭,纳入全院信访案件,在党委、政府协助下做好救助、息访、稳控工作。

    二是规范执行主体追加。对原来旧案追加公司股东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恢复执行要注意审查追加裁定是否符合现有的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主体采取强制措施要慎重;对于公司因股东抽逃出资或出资不到位,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追加裁定书要明确追加主体在其出资不到位数额或抽逃注册资金数额范围内承担责任。

    三是完善执行款的发放。支付执行款首先要告知当事人,该款属于偿还本金或者利息,还是本息并还。对于执行款支付有异议,要尽量协调解决,并委托专业机构计算,还不能解决,要引导当事人通过执行异议的途径解决。

责任编辑:黄毅
  •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园东路1069号
  • 电话:2726108
  • 传真:2726193
  • 邮编:351100
  • 邮箱:ptzy_t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