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城厢区人民法院发挥司法服务职能,又成功调解了一起东圳水库库区生态治理中,因拆除养殖场引发的赔偿矛盾纠纷。
据悉,东圳水库是莆田市最大的水库,担负着全市的生活和工农业用水。库区源头位于常太镇,养殖业是其主导产业,从业人员有上万人。养殖业的过度发展,造成严重的水源污染,水质逐渐恶化。为了确保全市市民饮水安全,保护库区源头生态,2010年,莆田市市委市政府将水库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畜禽养殖场整治,列入“六大战役”中生态环境保护战役的重要内容,对东圳水库水源保护区畜禽养殖场进行赔偿、拆除。
郑某位于常太镇利车村的一个养猪场,于2009年出租给刘某,此次也被列为拆除范围内。双方就政府的补偿款分割上产生了分歧。郑某认为,赔偿款是对场主建筑物的补偿,并非赔偿猪的损失,赔偿款应全部属于自己的。刘某则认为,政府的补偿款里一部分是补偿猪场的,另外一部分是赔偿猪的损失,自己理应拿回赔偿猪的损失部分。为此,双方闹上了法庭。经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对双方进行调解。最后双方各退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据了解,东圳水库水源保护区内共有畜禽养殖场2139家,其中外地人承包养殖场的占一半多,在拆除过程中,养殖场主和承租人就补偿款分割上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城厢区法院的“巡回法庭”与当地的常太镇及所在地调解衔接工作站、点,采取法律指导与政策引导措施,运用调解衔接工作机制进行跟进,先后化解了拆除过程中引发的20多起民事纠纷,从而快速消除了纠纷障碍,无一引发行政诉讼案件,保障了库区生态整治顺利进行。